峰峰矿区地方税务局通告

发布时间:2012-11-05 视频编号:3472 【视频不能看?报错

峰峰矿区地方税务局通告

视频简介:

根据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,全区凡涉及出租,用于商业经营(含自营)各类房产的单位和个人,包括写字楼,商住楼(公寓)、商业街道、临街商铺、各商业专业市场,请务必于2012年11月30日前,到峰峰矿区地税局征收分局(滨河路198号)办理涉税事宜。

视频标题:峰峰矿区地方税务局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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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地址:http://v.fengfeng.cc/data01/2012110503.fl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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